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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官方课程资料的结构化信息
课程代码
APSS5028
课程名称
Practicum III
开课学系
apss
所属学院
Faculty of Health and Social Sciences
学分
2 学分
级别
5
开课学期
Semester II of Year II, or Summer Semester of Year II
课程简介
根据香港心理学会有限公司教育心理学分会(HKPS DEP)的专业标准,监督实习应使学生(教育心理学家见习者,EPiT)成为具有强烈系统视角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反思实践者。实习应提供足够的实践经验,涵盖个人工作、小组工作和系统工作,以满足广泛的学生和学校需求。这应包括与学生、家长、教师合作以及改进学校系统的经验,在此过程中,学生应发展到专业标准(DEP,HKPS,2008)要求的以下技能/品质:1. 专业实践中的个人品质和行为;2. 评估技能;3. 面谈技能;4. 干预技能;5. 咨询与合作技能;6. 报告撰写和记录保存;7. 研究与评估技能。
学习目标
第三实习旨在为教育心理学家见习者提供:1. 在特定环境中的广泛专业工作体验机会;2. 在不同层次(如个案工作、小组工作、家长和教师咨询、教师在职培训等)的扎实直接实践经验,以发展核心和高级实践知识与技能;3. 对主流学校以及特殊教育需求学生的不同类型的教育服务和系统有充分的了解,包括转介程序以及与其他专业人员和相关利益相关者合作的机会。
先修要求
APSS 5018 实习I 和 APSS 5027 实习II
教学模式
MECP 项目采用互惠反思方法进行实习。每位 EPiT 应接受至少 80 小时的每周监督(个别或团体咨询、直接观察、面对面和电话讨论、录像或录音)。第三实习通常在第二学年的第二学期或第二学年的暑期进行。EPiTs 可以每周至少有一天在香港理工大学上课,每周进行三天全天的同步实习;或者在一周内完成五天的连续实习,通常在暑期进行。重点在于综合核心和高级技能及专业能力的发展与实践。